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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展条款 -

来源:中国国际服装服饰博览会
 


  1.说明
  本条款中"CHIC"是指中国国际服装服饰博览会,参展企业是指在展览中分配有展位的服装服饰企业。

  2.参展申请
  主办单位仅接受书面申请,参展申请表经签字和盖章后生效。参展申请表请用正楷填写全部内容,主办单位将依此编辑会刊,并请将贵公司的产品介绍、产品目录、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品牌注册证复印件一并寄至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只接受原件报名。

  3.参展企业资格审定
  a. 本博览会参展企业为独立法人单位。
  b. 本博览会只接受服装服饰类企业报名参展。
  c. 参展企业历届参展过程中没有产品侵权及欠款记录。
  d. 参展企业展出的产品和品牌应与申请表中所填内容一致。

  4.展位的分配和使用
  a. 主办单位根据参展企业的要求分配展位,但拥有展位分配的最后决定权。
  b. 主办单位保留根据展会整体利益而必须改变展位分配的权力。
  c. 未经主办单位书面同意,参展企业不得将展位转让转租他人或占用展馆公共区域。
  d. 在付清全额参展费用之后,参展企业方有权参展。
  e. 参展企业如果在主办单位规定期限内未付清全额参展费用被视为自动退出。
  f. 参展企业应爱护展位设施,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5.取消参展
  a. 若取消参展,参展企业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主办单位。
  b. 递交退展申请后,参展企业将收到主办单位发出的书面确认并应向主办单位做出以下赔偿:
    CHIC主办单位接到退展申请时间  应付CHIC主办单位的赔偿金额比例(按全额展位费)
    展位确认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               25%
    展位确认合同生效之日起45天内               50%
    超过展位确认合同生效之日起45天              100%
    尽管符合以上条款,但在距开展日期75天以内          100%
    以上相应费用将从展位费全额中扣除。

  6.展位设计审核
  参展企业应在主办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将展位设计图交CHIC主办单位审核。参展企业应同时提交吊旗、墙体等公共区域的有关展览的设计,对不符合展馆整体形象的方案,CHIC主办单位有权否决。

  7.展会日期和地址及变更
  CHIC主办单位保留因不可抗力原因而造成的变更展会日期和地点的权力。日期和地点的变更应在展会开始前1个月通知参展企业,原合同仍然有效。

  8.展会失败
  如果由于不可抗力而造成展会的延迟或取消,CHIC主办单位将视具体情况将已收到的参展费用部分或全额退还给参展企业,对因上述原因而给参展企业带来的其它损失,CHIC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9.保险
  主办单位将对展馆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参展企业应根据需要为其参展展品自行投保,
  并妥善保管个人物品和展品,主办单位对展品或个人物品的丢失、损坏等情况不承担法律责任。

  10.消防
  所有展品和展具都必须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并符合北京市消防局消防安全规定。

  11.拒绝进入
  CHIC主办单位保留根据展会的要求和规定拒绝任何人进入展览场地的权力。

  12.补充条款
  主办单位保留制订并发布补充条款的权力,以保证展览会的有序管理。所有补充条款将作为本参展条款的一部分,并对参展企业有约束力。

  13.协议终止
  参展企业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主办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参展企业缴付的展位租金将不予退还,此外还应赔偿因终止合同给主办单位造成的损失:
  a.逾期未付清全额参展费用;
  b.未经主办单位书面许可转租或转让展位;
  c.其它严重违反本合同条款及补充条款,妨碍展览会正常进行的行为。

  14.解释
  本参展条款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15. 参展企业一旦向主办单位递交参展申请,则视为参展企业对本"参展条款"完全知晓,并全部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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