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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去伪导致数据"挤水"

2013-06-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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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对比前外贸数据反常态高增的质疑声中,5月份外贸数据大幅回落。在肯定相关部门监管成效的同时,也需关注5月细分贸易方式、国别和地区、主要进出口商品的外贸同比增速出现的近5年来的首次全面下滑。分析显示,虚假贸易可能不仅藏身于内地与香港之间,还以别的方式存在于其他双边贸易之中。防范处于蛰伏状态的虚假贸易卷土重来,必须常抓不懈。而在稳增长的政策考量中,亦可针对外需变动,考虑将“为出而进”的贸易战略调整为“以进促出”。 

  海关总署发布的1至5月外贸进出口数据显示,前5个月,我国实现进出口贸易总值16762.52亿美元。其中,出口8785.62亿美元,同比增长13.5%;进口7976.90亿美元,同比增长8.2%;累计贸易顺差808.72亿美元。具体到5月份,进出口总值虽有3451.07亿美元,但是同比仅增长0.4%,环比更是下降了3%。其中,出口1827.66亿美元,同比增长率仅为1.0%,环比增长率为-2.3%;进口1623.41亿美元,同比增长率为-0.3%,环比增长率为-3.9%;出口环比增速下降慢于进口环比增速下降,导致5月贸易顺差由前月的181.61亿美元增加至204.25亿美元。

  此前,有关总体贸易的亮丽表现与实际的内外部经济情况不符(特别是出口)、质疑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可信度的舆论不断,而5月外贸数据的大幅回落,又让各界“震惊”。

  之前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发布的5月份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为50.8%,比前月回升0.2个百分点,其中的新订单指数呈现稳中略升的态势。

  结合前几个月的PMI、外部经济状况的变动及对虚假贸易的监管,分析普遍预期5月进、出口增速将减半至6%~7%左右。

  笔者认为,比总体外贸数据“跳水”更值得关注的,是5月细分贸易方式、国别和地区、主要进出口商品的外贸同比增速出现近5年来的首次全面下滑。据此可以推测,虚假贸易并不仅仅只存在于内地与香港之间,还可能以别的方式存在于其他双边贸易之中。除此之外,从出口数量和金额的变动情况来看,下一阶段仍须重点关注集成电路等类别商品的具体贸易状况。

  五月数据缘何“跳水”

  与之前几个月进出口的快速增长相比,如4月出口同比增长14.7%,进口同比增长16.8%,5月份外贸数据的大幅回落,可能有多方面的原因。

  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及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有效地加强了针对贸易的监管力度,遏制了资本套利虚增进出口的行为。从2012年12月开始,内地对香港贸易数据的异常高企,引发了“虚假贸易”的质疑,也引起了监管层的重视。

  国家外汇管理局于4月5日发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汇资金流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加强对进出口企业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的分类管理,加大了对存在异常或可疑情况企业的核查力度,对资金流与货物流严重不匹配或流入量较大的企业发送风险提示函,要求其在10个工作日内说明情况等。

  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和海关总署于4月8日发出通知,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骗取出口退(免)税违法犯罪活动工作,重点检查电子、纺织服装和家具等产品,并将10个省和5个计划单列市列为今年开展该项工作的重点地区。

  在这一背景下,5月份出口香港占当月内地全部出口的比重,已从3月的16.55%、4月的21.10%下降至15.30%,同时内地对香港的出口同比增速更是从3月的92.89%、4月的57.15%迅速下降到5月的7.7%。

  虽然,与香港贸易增速的迅速下降是打击虚假贸易的结果,但是,5月份更值得注意的是,挤出外贸“水分”之后,细分贸易方式、国别和地区、商品的进出口同比增速呈现出全面下降的特征。

  从贸易方式看,5月份一般贸易出口、进口同比增速由4月份的11.18%、9.31%分别下降为2.37%、4.01%,进料加工贸易出口、进口同比增速由-0.74%、10.53%分别下降为-5.50%、-4.35%,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物流货物出口、进口则由249.39%、94.43%分别下降为45.82%、7.04%。从地区角度分析,中国对美国的出口同比增速由4月的-0.11%降至-1.63%,进口同比增速由19.54%下降到-1.51%;中国对欧盟的出口由4月的-6.47%降至-9.74%,进口由11.63%下降到-5.25%;中国对日本出口由4月的-1.21%降至-5.61%,进口由-3.34%降至-13.75%。不仅如此,中国对东盟、金砖国家的出口同比也分别由4月的37.22%、8.12%双双回落至5月份的10.48%和6.07%,进口则由12.87%、-4.15%下降到-3.41%、-11.94%。这与前一阶段只有中欧、中日贸易出现同比增速下滑的状况显著不同。

  而从主要商品的角度看,出口方面,除手表之外,几乎所有主要商品的出口同比增速都出现了下滑,如家具及其零件出口由4月的10.18%下降为-3.22,灯具、照明装置及类似品由17.14%下降为1.98%等;进口方面,除纺织用合成纤维、ABS树脂等商品的进口同比增速有1~2个百分点的增长外,其他主要进口产品同比增速同样出现了显著下降。

  这是开展贸易形势监测以来,细分贸易方式、国别和地区、商品的进出口同比增速首次出现全面下降,上一次出现类似情况还要追溯到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的时候。正如海关总署指出的那样,全面下降可能是受国内经济放缓、外部需求低迷、企业经营成本居高不下、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上升、贸易环境恶化等众多共性因素的影响。似乎也可以据此推测,虚假贸易应该不仅仅只存在于内地与香港之间,只不过,它们并不是针对特定商品,并采用“一日游”的方式。但是,这一推断仍有待证实。

  此外,基数效应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5月的贸易数据增速。2012年5月,由于当时及之前出台的诸多“稳增长”政策产生的激励、拓展新兴市场的努力、节假日导致的工作日变化等原因,进口金额、出口金额同比增速分别实现了12.99%、15.27%,是2012年前三个季度的最高值,较高的基数进一步拉低了今年5月的进出口增速。

  外贸数据已“返璞归真”?

  在相关部门的监管下,5月份我国外贸数据是否已经回复真实?在针对4月外贸数据的分析报告中,结合HS产品分类(国际海关公认的进出口产品分类标准),我们曾发现,内地对香港出口的高速增长主要是通过HS第14类(珠宝、贵金属及制品)、第16类(机电、音像设备及其零件、附件)和第18类(光学、医疗等仪器)实现的。基于以上分析,需要着重考虑外贸监管的影响,以便初步确定5月份外贸数据对外贸增长质量的反映程度。由于海关总署公布的数据并没有第18类的范例商品,本部分主要分析内地与香港、HS第14类和16类商品的变化情况。

  首先,内地与香港、剔除香港后内地与其他地区贸易变动情况示意图显示,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公安部等部门的监督和打击下,内地与香港地区的贸易出现显著下降。从2012年5月开始,内地与香港的双边贸易同比增速、剔除香港后内地与其他地区双边贸易同比增速之间的差距逐渐加大,2013年3月达到最大,超过80%,但5月已经减少为6%左右,只略高于去年同期,基本恢复正常。

  其次,海关总署提供的、归属HS第14类的贵金属或包贵金属的首饰的同比增速也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5月贵金属或包贵金属的首饰,其出口金额的同比增速仅为-7.15%,是自2010年1月以来的首次负增长。而且,从2010年1月起,贵金属或包贵金属的首饰,其出口金额的同比增速明显高于出口数量的同比增速,两者之间存在较大的偏离。也就是说,以往该种商品不仅可以作为套利资金假借贸易途径进入的媒介,同时也存在虚报价格的问题。不过,相比4月,5月贵金属或包贵金属的首饰的出口数量和出口金额同比增长不仅大幅下降,且下降幅度也几乎相同,说明基于这一媒介的虚假贸易可能基本消除。

  再次,海关总署提供的、归属HS第16类的集成电路,从出口数量和金额的变动情况来看,可能是下一阶段须重点关注的对象。基于2011年5月以前的数据,从集成电路出口变动示意图可以清楚地看出,其出口数量的同比增速与出口金额的同比增速大致相当,而且绝大多数时出口数量的同比增速均大于出口金额的同比增速,说明集成电路类商品出口呈现以价换量的增长趋势。但是,从2011年6月开始,集成电路出口金额的同比增速开始明显超过出口数量的同比增速,两者之间的差异在2013年3月超过了320%,存在非常明显的虚报价格情况。5月集成电路出口金额的同比增速仍然高达98.95%,而出口数量的同比增速仅为24.23%。针对集成电路的逆势上扬,考虑到出口退税率的因素,有理由怀疑,目前,很可能存在部分并不能归属集成电路类的低价商品披上了集成电路的“外衣”。除此之外,可能还存在虚报集成电路类商品价格的行为。

  外贸稳增长的反思

  近3年来,我国外贸进出口月度同比增速呈现出明显的“倒Ⅴ型”态势,这可能是源于外需增长的不足,也有我国出口成本上升等因素导致出口竞争力下降的可能。在当前的内外部经济形势下,预先设定外贸增长目标,可能更适宜作为攻坚克难的参考,而不应成为各级政府的硬性考核指标。这样可以避免为涉及各个层次的虚假贸易提供制度性根源。当然,防范目前处于蛰伏状态的虚假贸易卷土重来,还需常抓不懈。

  此外,国务院和相关部门已经出台的稳定外贸增长政策,如做好出口退税和金融服务,改进海关、质检等部门的监管服务,简化审批手续,落实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各项措施,调减法定检验检疫目录,规范和减少进出口环节收费等等,在减少企业负担、提高外贸竞争力等方面确实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但到目前为止,仍然缺乏针对外需的政策,下一步可以考虑将“为出而进”的贸易战略调整为“以进促出”。

  事实上,外部贸易环境恶化的影响更不容小觑。比如,6月4日,欧盟委员会宣布,将从6月6日起对产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征收11.8%的临时反倾销税,若双方未能在8月6日前达成妥协方案,届时反倾销税率将升至47.6%。由于该案案值超过200亿美元,如谈判未果,中国光伏产品的欧盟市场将几乎完全丧失。而且,在目前的形势下,贸易争端的影响可能超越案件本身。 (作者系社科院世经所副研究员)(A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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