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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荒”下的博弈

2011-03-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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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现在全国都在争工人,争农民工,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发生了变化,提高工资的话语权开始向工人手中转移,最低工资线的工作到哪里不好找?企业不肯提工资、提高福利,工人就用脚投票,让企业关门。

今年春节后,珠三角地区再度出现“民工荒”。同一个故事,有着大异其趣的说法。

许多企业痛陈,用工成本上涨给其带来诸多“冲击”、“压力”和“困难”。此类用词也频频出现在不少地市政府和一些专家学者的报告中,他们甚至担心,“中国制造”的优势和中国经济增长的潜力正在减弱。

而在大量农民工眼里,这样的劳动力市场景象正是他们乐意看到的。在广州郊区的工业园里,27岁的贵州农民工张志峰拖着行李走进了招聘会场,他说:“现在是我们挑企业,不是企业挑我们。”

深圳市总工会副主席王同信对《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说,“民工荒”、“招工难”,说明工资待遇由企业单方说了算的时代正在结束工资待遇由企业单方说了算的时代正在结束。据他了解,许多企业实际上已经意识到劳动力成本上升的趋势,并主动提高工资,“反而是有些政府部门落后于形势,替企业多操心。”

工资VS.利润

一家全球知名的跨国企业在珠三角地区设立了一家独资公司,在中国招了约1800名员工,它为基层员工开出了这样的工资:

在2009年2月,一名技校毕业生的基本工资540元,职能工资256元,刚刚超过政府划定的底线——当时当地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770元。

到2010年4月,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已提高到920元,同样的工资条显示,基本工资729元,职能工资330元,还是只超过底线少许。

在该企业同一岗位工作、同住一个宿舍的两名员工说,除工资外,他们每个月会获得全勤补贴100元,生活补贴65元和住房补贴250元、交通补贴80元,再扣除养老保险132元、医疗保险41元、住房公积金126元,那两年到手月工资分别在1000元和1200元上下。

拿到这笔收入后,支出每月房租250元、吃饭300元、电话费100元、日用品100元、工会费5元,已所剩无几。

2010年5月,工人们不愿忍受了,他们开始长时间停工,要求提高工资和福利待遇。

谈判期间,资方多次强调,他们的工资制定符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工人要求的工资上涨幅度超过了企业的成本预算,无法接受。不过,他们一直不公布企业的真实成本和财务报表,其理由为需要海外总公司批准。

工人们坚持自己的要求,当地工会和政府部门亦介入协调。最终,资方答应将一线员工的月工资提高500元,其中300元加在基本工资上,66元加在职能工资上,另外还给予134元奖金。

而关于年终奖条款的谈判,劳方还取得了“意外”的胜利,揭开了资方财务报表的一角。

据知情人士介绍,在2010年12月18日举行的年终奖谈判会议上,资方提出按照两个月工资(基本工资加职能工资)总额标准发放奖金,这和工人要求4到6个月总和的要求相差甚远。

“怎么办?我告诉资方,工人是不是无理取闹,请企业拿出经营数据说话。”指导这次谈判的广东省总工会巡视员孔祥鸿介绍,该公司总经理一度非常抗拒,最终迫于各方压力,公布了这一数据——当年企业税后利润达到1.9亿元。这意味着,2010年是员工工资增幅最大的一年,同时也是企业投产以来效益最好的一年。“要不是把企业的数据逼出来,任何人恐怕都难以想象这一点。”孔祥鸿说。

数据一公布,接下来的事便顺理成章。按照通行的利润率折算,企业应当支付工人相当于3.3个月工资总额的年终奖,最后劳资双方协议达成:按3.5个月工资总额发放。

孔祥鸿回忆其时场景:“17名工会代表举手表决,5分钟不到,一致通过。资方经理表示惊讶,我说,只要合情合理地了解和回应工人的诉求,工人就会理性看待企业的发展需求。这没有什么好惊讶的。”

据孔祥鸿计算,由于年终奖的发放,该企业一线普通员工将获得大约5200元的一次性收入,其他岗位则会更多。即便如此,企业整体奖金发放也就在千万元上下,只占全年企业税后利润很小一部分。

“不是不能涨,而是愿不愿意涨”

在企业云集的珠三角,前述利润倒逼奖金提升只是一起“非典型”案例。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在明处的只有工资单,财务报表依然“神秘”。资方往往将成本和经营压力作为工资协商进程中的主要谈判理由,同时又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公布企业财务状态。

对此,深圳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副部长王鸿利说:“当前我国的制造业还处于产业链的低端,一些企业的盈利能力确实比较低,但这不能成为企业压低工资的理由,劳动者只要按照企业经营者安排的流程和时间提供了劳动,他就有权获得相应的报酬,并且报酬增长要能跟上全社会收入增长的步伐。企业的亏损或盈利和工人的基本权益没有直接联系,企业没有理由要求工人用自己的工资为企业的亏损买单。”

即使在一些企业家看来,工人的工资单和企业的财务报表也不是“此消彼长”的关系。东部沿海地区一家大型民营钢铁企业的负责人为此给本刊记者算了三笔账。该企业总资产超过160亿元,拥有员工1万余名,其中普工和一般技术工人占70%。

第一笔账是加薪带来的成本账。这位负责人表示,其企业每月工资支出为2950万元左右,“五险一金”由企业承担部分的支出,每月620万元左右;其他各类奖励补助和福利发放,每月250万元左右。人力资源成本占企业生产总成本的3%,“五险一金”由企业支出部分占企业全年利润的3.9%。

该负责人计算,以每人每月加薪400元计算,全公司一年下来增加人工成本5000万元,“乍一听好像很多”,但企业年销售钢材500万吨,增加5000万元,只相当于每吨钢材成本增加10元。“在钢铁行业,10元是钱,但绝不是什么大钱。因为钢铁行业生产链条很长,只要管理严格一点,工人工作认真一点,每个环节都可以省出钱来。”

第二笔账是加薪之后的效益。该负责人认为,有些企业只计算加薪支出的成本,却不算加薪之后职工给企业带来的效益,是只看出账不看入账。在其看来,加薪能够保障员工队伍稳定,减少企业的招工成本和培训成本,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提高产品质量。

王鸿利也说:“深圳一些企业成功的工资协商证明,劳动者工资的提升,一般都伴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升和企业凝聚力的增强,对企业利大于弊。”

第三笔账是工资单背后的企业“良心账”。“目前企业加薪的空间是有的,关键是看老板的良心空间够不够。调整分配制度,企业要主动一点,有风度一点,老板少赚一点,让员工多得一点。”该负责人说。

王鸿利也表示,我国近年来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收入分配差距拉大问题也愈来愈突出,广东省的情况更为严重,2000年以来,广东省的工资涨幅已经连续多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更是下降至38.7%。政府和企业在社会财富分配中占有比例越来越高,“在这一大背景下,可以说绝大多数企业不是没有提升工资的潜力,即使大幅提升工资,也只是劳动者报酬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的正常回归。”

他以富士康为例说,此前在工资协商中,企业始终不松口,只答应将工资提高3%;去年发生“富士康事件”后,在方方面面的压力下,同样还是这家企业,先是承诺将工资提高33%,随后迅速宣布再提高60%多,两次加薪以后等于员工工资上涨了一倍多。可大半年过去了,富士康在成都、重庆、郑州等地投资建设新工厂大量招工的同时,它在深圳的用工不但没有减少,反而从28万人增加到了54万人,“这足以说明企业不是不能给职工涨工资,而是有没有迫使企业涨工资的压力。”

话语权开始“反转”

分析2011年的春节后珠三角和全国劳动力市场,孔祥鸿和王同信给出一致的判断:劳动者的工资进入了快速上升通道;劳动者在劳资协商中的地位正在加强。

“现在全国都在争工人,争农民工,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发生了变化,提高工资的话语权开始向工人手中转移,我称之为‘权力反转’。工人跟我说,国家提倡的是‘大河有水小河满’,但过去很多企业搞的是‘大河水满小河干’,现在市场环境变了,有时候‘大河干了小河未必干’,最低工资线的工作到哪里不好找?企业不肯提工资、提高福利,工人就用脚投票,让企业关门。”孔祥鸿说。

在广州招聘会场的贵州农民工张志峰说,工作一年比一年容易找,也一年比一年换得勤,“现在企业是常年招工,我们是常年找工,我看双方都习惯了。”

同在招聘会场的湖南女工陆敏华说,她的底线是月工资1800元,且不加晚班,不达要求,决不让步。

在今年节后的珠三角劳动力市场,像陆敏华这样提要求的务工人员很普遍,给企业开出比往年高出许多的“一口价”,还提出不大量加班、改善食宿环境、要有文娱活动安排等要求。

“这是一件好事,”王同信说,“有人说这样表明新生代农民工跟老一代相比吃苦耐劳精神差了,我说这观点完全错误了。新生代农民工要求合理工作时间、要求更多的文化休闲时间,这是社会进步,‘荒’了企业,劳动者可不‘慌’。”

王同信认为,劳动者心理变化,正是引发工资“话语权”变化的重要因素之一。“工人不愿意加班,企业在订单量相同的情况下,就必须增加人手;工人愿意花费更多的时间搞文化休闲活动,就需要更多的收入,企业在计算员工成本时就必须把这一块考虑进去,想不到这‘一进一出’的企业,长远发展恐怕不利。”

在看到工人提高劳资协商话语权的同时,多位受访的工会工作者指出,这种话语权的转换速度与当前日益严峻的劳资纠纷形势还不相称。

王同信表示,从广东、全国的情况看,劳资矛盾日益突出成为客观事实,而工资收入是其中的主要问题,在“十二五”期间,劳资关系调整将成为决定我国推进收入分配体制改革、让更多人分享社会发展成果的决定性一环。

“现在各级政府都在谈收入分配,但国民收入分配其实是很具体的问题,要落到具体的实施措施,”王同信说,“以广大农民工为例,要让他们的收入提高,就要让他们有保障自身权益的力量和‘抓手’,现在劳资协商的天平只是稍微向工人方向倾斜了一点,刚刚开始向相对的平衡发展,离双方真正平等谈判还有很大距离。”

博弈之路

孔祥鸿认为,工人收入的提高和资本追求利润最大化是一个博弈的过程,过去由于强资本、弱劳工,职工的要求被压制了;而现在的农民工是在改革开放的环境下长大的,特别是借助网络传播力量,他们表达诉求的动力要强得多,如何在这一形势下保障劳资协商态势稳定,是“十二五”期间事关全国的重大课题。

一些专家建议,应把最低工资保障线的持续调整作为提高工人博弈权的底线。

2010年4月,深圳大学和深圳市总工会启动针对全市农民工生存现状的摸底调查,发放问卷5000份。负责调查的深圳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翟玉娟说,调查显示,当地农民工月实际收入集中在1300元到1700元这个区间,“考虑到很多劳动密集型企业将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当然工资标准’的现状,短期内最有效的措施就是加速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有关人士分析认为,当前我国部分沿海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仍有很大调高空间。目前国际上通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一般是社会平均工资的40%~60%,我国《企业最低工资规定》也认同这一标准,以此计算,深圳的最低工资应不低于1500元。今年广东省两会期间,还有政协委员提出,深圳的最低工资标准应从目前的1100元提高到1600元。

一些工会人士还提出另一个工资“标准”,即工人可通过工资获得在社会上发展、成长的合理成本。王鸿利说,以很多劳动密集型企业提供的“包吃包住”为例,表面上看似乎是福利,但从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出发,此举大幅压低了本应真正提供给工人的社会福利,比如一个工人每个月本应该为个人和家庭获得500元的住房开支、500到1000元的餐饮开支,但现在这一切都在企业内解决了,成本也大幅降低,而工人一旦离开企业,这些所谓的“福利”就消失了,工人也没有在劳动期间积累足够收入,他们的社会生活压力全部转移到了政府和社会身上。

1994年就开始到广东打工的湖南永州人张黄勇说,现在很多工人在结婚、生育后感觉到生活状况急剧恶化,根本原因就是没钱教育子女、养育老人,也积攒不下钱买房子、创业,“我感觉现在企业支付工资就是让员工生存下去,不考虑工人融入社会需要、个人自我成长需要。这种情况应该改变。”

王鸿利说:“要想改变这种情况,根本举措就是在制定最低工资标准时,打破现有的过于偏重企业经济成本核算,严重忽视了员工社会成长成本的现状,真正建立起一线产业工人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受访人士认为,另一个当务之急是把工资集体协商机制落到实处。王鸿利说,工人在谈判中最大的劣势在于信息不对称,无法掌握企业的真正经营状态。如在深圳,当地《和谐劳动关系条例》规定企业应当为集体协商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所需的信息资料,包括工资总额、经营费用、财务状况、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计划、社会保险费用缴纳情况、职业培训基金使用情况等。如果不提供,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但在谈判中企业一般都借口说这是核心机密而不愿意提供,而企业工会或员工代表在集体协商中没有能力强迫企业提供这些必要的信息资料。”

孔祥鸿说,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基础上,“十二五”期间国家需要尽快出台配套法规和实施细则,“以集体协商制度为例,如果企业负责人不响应工人的谈判邀约怎么办?如果地方工会和劳动部门介入,程序和方式又该如何?这些都需要明确规定,使劳资双方在工资及其他问题上的博弈有序规范。”(A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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