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坚持服装品牌的市场检验原则,充分肯定品牌在年度内所取得的成绩;为了加强中国服装行业与企业的品牌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推动企业在设计、质量、营销、创新等各方面的工作,促进品牌的全面发展;为了进一步扩大服装品牌的社会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中国服装协会将组织以年度为单位的综合性服装品牌奖项--"中国服装品牌年度大奖"的评选活动,并将举行盛大的颁奖晚会为获奖品牌绶礼。
颁奖地点:北京
颁奖时间:2005年03月30日
报名时间:2004年9月1日至2004年10月31日
评选对象:
依据各奖项设立的不同,评奖对象应为自愿参评的中国原创服装品牌,其所有者应为中国服装协会会员单位。其所有者非中国服装协会会员单位的品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亦可参评:
1)各省、市、自治区、行政特区省级以上地方服装协会推荐参评的;
2)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公布的服装产业聚集地地方政府的相关部门推荐参评的;
3)由中国服装协会两名(或两名以上)副会长联名推荐参评的。
评选方式:
由活动组织者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判团,通过入围、终评等评审程序,评出各个奖项。
评选过程由活动组织者委托"美国普华永道公司"进行全程审计监控。
奖项设立及说明:
(一)2003-2004年度中国服装品牌风格大奖
评估参评品牌的品牌风格,并进行评选。评选内容包括品牌定位、整体VI系统、品牌文化内涵及诠释和服装款式设计等。
(二)2003-2004年度中国服装品牌品质大奖
评估参评品牌的综合质量,并进行评选。评选内容包括产品质量、产品包装、环保指标等。
(三)2003-2004年度中国服装品牌策划大奖
评估参评品牌该年度的发展方案或发展举措(该方案、举措可已完成或正在实施中),并进行评选。评选内容可涉及营销、策划、招展方式、广告创意等方面。
(四)2003-2004年度中国服装品牌创新大奖
评估参评品牌的经营理念或经营模式,并进行评选。评选内容包括该理念或模式的独创性、开拓性和对整个行业的发展产生的影响等。
(五)2003-2004年度中国服装品牌潜力大奖
评估参评品牌的市场潜质,并进行评选。评选内容包括品牌风格、品牌定位、产品设计、店面陈设、行销手段等。
(六)2003-2004年度中国服装品牌营销大奖
评估参评品牌的营销能力,并进行评选。评选内容包括营销策略、营销手段、市场表现、营销业绩等。
(七)2003-2004年度中国服装品牌公众大奖
评估参评品牌的市场认知度,并进行评选。评选内容包括消费者知名度、市场美誉度等。
(八)2003-2004年度中国服装品牌价值大奖
评估参评品牌的品牌价值,并进行评选。评选内容包括财富创造力、市场知名度及发展前景等。
(九)2003-2004年度中国服装品牌推动大奖
评选对象为与服装行业相关的非服装类企业、组织或机构,从该企业、组织或机构对服装行业的推动进行考察并评选。评选内容包括政策、法规、支持力度、推动效果等。
(十)2003-2004年度中国服装品牌成就大奖
评估参评品牌综合业绩表现,并进行评选。评选内容包括品牌风格、综合质量、品牌价值、市场认知度、营销能力、经营理念、发展举措等。
以上奖项中,中国服装品牌推动大奖、中国服装品牌成就大奖各产生大奖一名;其他奖项均产生大奖一名,提名奖五名。
参评程序:
(一)报名
中国服装品牌年度大奖评选活动组委会向所有中国服装协会会员单位发出参评通知,参评品牌的所有单位认真填写《2003-2004中国服装品牌年度大奖评选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并送交活动组委会整理、统计。
(二)入围
入围评审团对《登记表》进行认定、评估,并评选出除中国服装品牌推动大奖、中国服装品牌成就大奖外的各奖项的入围品牌。单一参评品牌可重复获得入围资格。
(三)资料准备
入围品牌收到入围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各奖项的具体要求,上报相应资料。组委会与相关协评机构合作,进行其他资料的准备。
(四)终评
对各品牌资料进行统计、整理及根据科学模式进行计算;终评评审团参照品牌资料和计算结果进行最后评选,评选出各个奖项。
参评途径:
收到参评通知与《登记表》→填写《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交至组委会→入围评审团进行初评→入围品牌收到入围通知书及《入围登记表》→填写《入围登记表》并按奖项要求准备终评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将《入围登记表》及相关资料交至组委会→组委会与相关协评机构进行终评前的资料准备→终评评审团终评→颁奖晚会绶奖。
特别说明:
1. 中国服装品牌年度大奖的评选工作贯彻企业自愿精神,每年评选一次。在整个评选过程中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收取任何参评费用。
2. 参评品牌须符合《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以及《中国服装行业协会会员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参评品牌使用的商标原则上应注册登记满两年以上。
3. 凡有如下情况之一者,不能提出申报:
A 近两年内,经市级以上(含市级)法定服装质量监督部门抽查被判为不合格产品的品牌;
B 消费者反映产品质量问题较严重的品牌;
C 近年来经营性亏损的品牌;
D 直接或间接采用国(境)外商标进行销售的品牌。
4. 参加2003-2004中国服装品牌年度大奖颁奖评选活动的品牌,在填报《登记表》的同时,应向组委会提交以下资料:
A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B 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一份;
C 国家认可授权的国家或地方检测机构根据国家或行业标准对产品进行质量检测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一套(检测日期距申请日期半年内有效);
D 有关的主要获奖证书、科技成果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E 至少五家经销商、代理商或分公司的地址以及联系方式;
F 质量或环保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一份。
5. "中国服装品牌年度大奖评选活动组委会"为本次活动的组织机构,为方便评审工作的开展,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负责组织评审、联络协调参评品牌等日常事务性工作。
6. 该活动的各项评选标准由中国服装品牌年度大奖评选活动组委会综合制定,全部评选过程由"美国普华永道公司"监控完成。
特此公告。
中国服装协会
2003-2004中国服装品牌年度大奖评选活动组委会
2004年9月
组委会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2号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大楼443房间
邮政编码:100742 电话:010-85229509 85229443
传真:010-85229510 电子信箱:cnga_award@cnga.org.cn
参评通知及《2003-2004中国服装品牌年度大奖评选登记表》现已发至各会员单位,敬请查收。亦可向组委会咨询、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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